我院关于救护车报废处置的公示
作者:jssrmy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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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9-01 09:16
来源: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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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》(中办发〔2017〕71号)、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及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,经专业评估机构鉴定,我院下列2辆救护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现予以公示:
一、申请报废车辆信息
1、车牌号: 湘U22916
车型: 跃进NJ5046XXZ
购置日期: 2005年12月
已使用年限: 19年
2、车牌号: 湘U22120
车型: 江铃全顺JX5034XJHZCB
购置日期: 2012年
已使用年限: 13年
二、报废原因
1、超期服役:两车均已远超国家规定的车辆使用年限(10年)。
2、维修成本高昂:车辆故障频发,维修费用持续攀升,对单位财务造成显著负担。
3、安全隐患突出:
(1)车辆整体安全性能下降;
(2)制动系统存在延迟现象;
(3)发动机老化严重,渗油问题突出;
(4)存在较大安全隐患,无法保障公务活动安全运行。
4、环保不达标: 车辆排放超标,不符合现行环保法规要求。
三、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
公示日期: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7日。
反馈方式: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资产报废处置存在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吉首市人民医院财务科反映。
联系人: 贾金滢
联系电话: 0743-8229469
吉首市人民医院
2025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