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首市人民医院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公示
作者:jssrmyy
编辑:
审核:
时间:2026-06-23 08:44
来源:未知
点击:
次
依据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《湘西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州办发〔2019〕25 号)及本院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,结合乾州院区整体改造工程部署,我院完成全院资产全面盘点。经院党委会议审议,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一批丧失使用功能的固定资产开展现场核查、技术鉴定与价值评估,拟对下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置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处置资产概况: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共15项,账面原值 1346900.00 元,累计折旧 1328811.68 元,资产净值 18088.32 元,评估残值 32300.00 元。资产含中央空调、厨房排烟系统、柴油发电机、电梯等设备,详细清单见附件。
二、公示时间: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5日(共3个工作日)。
三、异议反馈方式:公示期间,如对本次拟报废资产持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吉首市人民医院财务科反映。电话号码:8229469,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。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我院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报废审批及处置手续。
特此公示。
吉首市人民医院
2026年6月23日